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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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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通部


关于发布《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5年2月13日,交通部


为加强水运工程造价的管理,明确部、部定额站、省(市)交通厅(局)、省定额站之间的职责和分工,部制订了《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现予颁发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部(基建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内容应制定水运工程定额(包括指标、规定或办法,下同)。
(一)建设前期工作需要的定额,包括《投资估算指标》、《投资估算编制规定》和《建设工期定额》。
(二)工程实施阶段需要的定额,包括各种《概预算定额》和相关的《概预算编制规定》。
(三)施工单位内部需要的定额,包括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船机艘(台)班产量定额以及投标工程成本定额。
(四)工程量计算办法。
第三条 水运工程各类定额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一)在编制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预算时,应执行部颁定额和有关规定。
(二)在编制招标工程的标底和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标底和报价。
第四条 交通部基建管理司(以下简称部基建司)是制订和修订水运工程各类定额的职能管理部门;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和疏浚工程定额站按照分工,负责各自有关定额制、修订的实施及日常归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部基建司指导;地方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应积极配合部水运、疏浚工程定额站的工作,并在部颁定额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定额实施细则或补充部颁定额的缺项。
第五条 定额站或定额编制人员在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应与挂靠单位职工相同。

第二章 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六条 水运工程定额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应以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主要原则,逐步使定额管理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使之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有利于开展竞争,有利于动态管理。
第七条 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由部基建司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划和我部关于建立水运工程定额体系的原则编制,在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由交通部批准下达。
第八条 年度计划在批准的长远规划基础上进行编制,由部水运、疏浚工程定额站于每年3月底前向部基建司提出立项申请报告,并填报计划任务书。
部基建司按照长远规划和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根据经费来源情况和计划任务,经综合平衡后制定定额编制年度计划并作为指令性任务下达。
第九条 主编单位应按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在计划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做较大调整时,应向部基建司提交调整计划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按调整的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 部基建司对定额编制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定额的制订
第十一条 制订或修订水运工程定额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密切结合主要施工单位的技术装备情况和工、料、机的消耗情况,做到定额水平经济合理,简明适用,项目齐全,便于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 各类定额要实行动态管理
(一)在《投资估算编制规定》和《概算预算编制规定》中,应按照资金来源、工程性质、工期长短以及物价变化等因素,预列一笔动态投资。动态投资主要包括基本预备费、物价上涨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汇率变动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铺底流动资金等。
(二)各类定额的编制,应尽量做到“量”、“价”分离,以便于进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三)部水运及疏浚工程定额站应定期调查、测算和发布价格信息,作为编制和调整工程造价时的参考;地方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要为部两个定额站发布价格信息提供资料,并结合地方的情况补充价格信息。
第十三条 对于在施工中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部水运、疏浚工程定额站应及时组织测定,报部基建司审定后纳入到定额中。
第十四条 制订和修订水运工程定额,要做到条文规定严谨明确,文句简练,不得模棱两可;定额表示应简明适用,便于进行计算机管理;定额中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内容应前后一致,不得矛盾;同一个定额项目中,应避免出现多工艺,实在必须采用多工艺时,应给出使用条件。
第十五条 制订和修订水运工程定额的准备阶段的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编单位根据部下达的年度计划,草拟定额编制工作大纲,落实编制组成员。工作大纲应包括定额的编制原则,编制范围,主要章节内容,需要调查研究的工程对象,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情况,工作进度计划及编制成员分工等。
(二)由主编单位召集有关单位对“工作大纲”进行讨论,修改后报部基建司批准实施。
第十六条 定额的编制应按照批准的工作大纲进行
具体的编制工作一般由部定额站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也可委托能胜任该项工作的省定额站或设计、施工单位负责编制,但部定额站要加强对编制工作的领导,要协助编制单位把好定额编制的进度和质量关,要对定额的总体质量负责。
定额的编制阶段,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额编制过程中,如必须修改工作大纲的主要内容时,应由部定额站报部基建司批准后实施。
(二)定额初稿编制完成后应形成征求意见稿,由主编单位印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并抄送部基建司。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必须时可召开小型专家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征求意见稿应包括定额正本,定额编制说明,定额主要的修改情况,定额水平测算资料,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的意见等。
(三)征求意见工作完成后,由定额主编单位将征求意见稿修改成送审稿,连同有关资料1式3份报部基建司组织审查。

第四章 审批和发布
第十七条 水运工程定额制、修订送审稿由部基建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下达定额主编单位,由主编单位对定额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连同有关资料1式3份报交通部审批。
第十八条 水运工程各种定额由交通部审查批准并发布,定额的出版工作由部基建司负责组织。
第十九条 定额发布后,由部基建司负责组织主编单位对水运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第五章 定额的修订
第二十条 水运工程各类定额颁发使用后,根据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情况,以及技术标准的变化情况,及时地对定额进行补充修改;各类定额的全面修改一般应每隔3~5年进行一次。
修订定额的其他原则同第三章和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定额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定额的日常管理由部水运、疏浚工程定额站负责,其主要任务是:
(一)受部基建司委托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二)负责收集各单位在使用定额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三)负责解释定额使用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和政策性问题的解释,应经部基建司审定后发出。解释文件应抄送部基建司备案。
(四)负责收集和发布材料、设备等的市场价格信息。
(五)受部基建司委托负责水运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资质考核和人员培训。
(六)参与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程造价方面的审查,施工招投标工程标底的审查和评标,概算调整等。
(七)定额站的工作应逐步由以编制定额为主转变到重点抓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地方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定额日常管理方面的任务可参照第二十一条的有关内容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章 定额站的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 水运工程定额工作经费
(一)定额编制管理费应按国家物价局、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建设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计算。属中央投资的水运工程,其定额编制管理费由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向建设单位收取,作为定额编制管理的工作经费;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应按规定的比例及时拨付给部疏浚工程定额站工作经费。
属地方交通部门投资的水运工程,其定额编制管理费由各省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收取。部水运工程定额站亦可委托地方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向其他建设单位收取水运工程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并按一定比例留成做为其工作经费。
(二)交通部每年按部下达的定额编制计划拨付给部定额站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部水运、疏浚工程定额站在组织编制各类水运工程定额时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会议费、定稿前的出版费等支出。此项费用由部两个定额站包干使用。
(三)各省拨付给省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的工作经费,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部水运、疏浚工程定额站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的计划完成情况,部拨付的定额编制经费使用情况等报部基建司。
地方定额站的经费申报和使用情况按各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定额工作项目的财务核销办法,按交通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基建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八条 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部核备。


中国烟叶公司关于2008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中烟叶生〔2008〕25号


中国烟叶公司关于2008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

各省级局(公司)烟叶部门,各省级工业公司原料部门、技术中心,有关科研单位:
现将2008年度63个推荐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品种(附件1)、17个暂停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附件2)和禁止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品种(或化合物)(附件3)予以公布,请各省级局(公司)烟叶部门及时转发至各产区公司并遵照执行。
各产区烟草公司要认真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控源头,选择安全、经济、有效的农药品种;严管过程,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
各产区烟草公司要按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区烟草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趋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烟草农药采购,保护国家利益、烟农利益、企业利益和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公开招标、比质比价、统一采购,建立健全一整套报价、询价、比价模式;坚持质量相同价格优先;价格相同质量优先;质量、价格相同,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优先;质量、价格、服务相同,品牌信誉优先的原则,保证农药质量。
在购进合同中应强调产品质量保证和产品售后技术指导与服务,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药品种的使用。对于推荐使用以及暂停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要注意购买生产日期在登记有效期内并且未过保质期的产品。对于烟农自行购买农药,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格要求烟农购买有烟草登记的“三证”齐全的农药品种,引导并鼓励烟农购买推荐的农药品种。严禁使用禁止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品种(或化合物)。
要强化政策措施(如合同约定、物资扶持、优惠政策等),认真履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中承担的相关义务,在烟叶基层站点张榜公布《关于2008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积极向烟农宣传,自觉接受烟农及社会各界监督。
要加强对技术人员和烟农的培训,推广烟草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对症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掌握施药剂量、方法、次数和防治适期,注意轮换、交替用药,避免出现药害。
要在全国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烟草病虫害的统防统治工作,完善植保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烟草植保力量薄弱的地区,可委托地方农业部门植保站开展烟草植保社会化服务。
要在农业防治的基础上,综合地、协调地运用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各种防治措施和手段,构建烟草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技术体系,控制烟叶中农药残留量,提高烟叶品质和安全性。
2007年度中国烟叶公司组织了烟用农药质量抽检,结果表明,推荐使用范围内的产品全部合格,非推荐产品质量问题严重。2008年中国烟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国烟草农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结果在行业内公布。对农药管理、使用混乱的产区公司,擅自变更《关于2008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的行为,国家局、总公司将严肃通报批评;对购进不符合国家以及国家局、总公司规定的农药引起药害造成经济损失,或农药残留超限造成不良影响的产区公司,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07年度烟草农药使用的推荐意见》及《关于补充2007年度烟草农药推荐使用品种的通知》同时废止。



中国烟叶公司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2008年烟草上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安全使用表*
(每亩按50公斤水计算)
商品名称 产品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 防治对象 常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最高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施药方法 最多使用次数 安全间隔期(天) 生产厂家 备注
杀虫剂
神农丹 5%涕灭威颗粒剂 PDN51-97 2007.06.23 2012.06.23 烟蚜 600克 900克 移栽时穴施 1 >60天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仅限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和新疆地区使用
莫比朗 3%啶虫脒乳油 PD392-2003 2003.09.02 2008.09.02 烟蚜 2500× 1500× 喷雾 2 15天 日本曹达株式会社
石敢当 5%吡虫啉乳油 PD20060034 2006.02.06 2011.02.05 烟蚜 1200× 1000× 喷雾 2 15天 黑龙江强尔生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康福多 200克/升吡虫啉可溶液剂 PD365-2001 2006.06.27 2011.06.27 烟蚜 10毫升 15毫升 喷雾 3 15天 德国拜耳作物科学公司
绿宇 0.5%苦参碱水剂 LS20011279 2007.05.31 2008.05.30 烟青虫 800× 600× 喷雾 3 15天 江苏省南通神雨绿色药业有限公司
5%高氯·甲维盐微乳剂 LS20080912 2008.03.04 2009.03.04 斜纹夜蛾 3500× 3000× 喷雾 3 15天 北京市东旺农药厂
土壤消毒剂
卫效 32.7%威百亩水剂 LS20061901 2007.12.06 2008.12.05 一年生杂草 50克/平方米 75/平方米 土壤熏蒸 1 江西省东乡县三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必速灭 98%棉隆颗粒剂 PD20040012 2004.09.01 2009.09.01 苗床根结线虫 29.4克/平方米 39.2克/平方米 土壤熏蒸 1 比利时康乃馨农化公司
商品名称 产品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 防治对象 常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最高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施药方法 最多使用次数 安全间隔期(天) 生产厂家 备注
杀菌剂
东旺黑达 48%霜霉·络铜水剂 LS20053460 2007.11.14 2008.11.13 黑胫病 1500× 1200× 喷淋茎基部 3 15 北京市东旺农药厂
宝力克 722克/升霜霉威盐酸盐水剂 LS98965 2008.01.30 2008.12.31 黑胫病 80克 100克 喷淋茎基部 2 5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8%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 LS2001892 2008.03.03 2008.12.31 黑胫病 500× 400× 喷淋茎基部 2 10 浙江省温州农药厂
宝多生 72%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 LS20001198 2008.01.30 2008.12.31 黑胫病 800× 600× 喷淋茎基部 2 5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宝大森 58%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 LS90329 2008.01.30 2008.12.31 黑胫病 800× 600× 喷淋茎基部 2 10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宝克 25%甲霜·霜霉可湿性粉剂 LS20001378 2008.01.30 2008.12.31 黑胫病 800× 600× 喷淋茎基部 2 10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双泰 72.2%霜霉威水剂 LS20031749 2008.01.22 2008.12.31 黑胫病 900× 600× 喷淋茎基部 2 5 黑龙江强尔生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安克 50%烯酰吗啉可湿性粉剂 PD20070342 2007.10.24 2012.10.24 黑胫病 1500× 1250× 喷淋茎基部 3 7 德国巴斯夫股份有限公司
金叶舒 45%菌核·琥铜可湿性粉剂 LS20021753 2007.12.16 2008.12.31 赤星、野火病 600× 500× 喷雾 2 5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田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在烟草赤星病和野火病混发区使用
东旺赤清 19%噁霉·络铜水剂 LS20053459 2007.11.14 2008.11.13 赤星病 2000× 1500× 喷雾 3 15 北京市东旺农药厂
斯佩斯 40%菌核净可湿性粉剂 PD86108-2 2006.06.19 2011.06.19 赤星病 500× 400× 喷雾 3 15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植保化学有限公司
禾益2号 40%菌核净可湿性粉剂 PD86108-5-F01-893 2008.03.17 2009.03.17 赤星病 75克 135克 喷雾 3 7 浙江禾益农化有限公司
赤斑特 40%菌核·王铜可湿性粉剂 LS2001791 2007.05.25 2008.05.24 赤星病 500× 400× 喷雾 3 7 浙江省温州农药厂

商品名称 产品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 防治对象 常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最高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施药方法 最多使用次数 安全间隔期(天) 生产厂家 备注
大克力2号 30%福·甲硫悬浮剂 LS991591 2008.02.27 2008.12.31 赤星病 800× 600× 喷雾 2 5 浙江禾本农药化学有限公司
移栽灵 20%稻灵·噁霉乳油 LS99274 2008.01.30 2008.12.31 立枯病 1500× 1000× 喷淋茎基部 2 10 湖北移栽灵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播种前喷洒苗床,移栽后再喷雾一次
多凯 3%多抗霉素可湿性粉剂 PD85163 2005.08.23 2010.08.23 赤星病 600× 400× 喷雾 3 15 吉林省延边春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多氧清2号 3%多抗霉素水剂 LS20030013 2007.12.08 2008.12.30 赤星病 800× 400× 喷雾 3 15 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诚信 30%福美双·菌核净可湿性粉剂 LS20060670 2007.03.31 2008.03.30 赤星病 100g 120g 喷雾 3 15 浙江省温州农药厂
25%菌核净悬浮剂 LS20041899 2007.07.12 2008.07.11 赤星病 100g 133g 喷雾 3 15 浙江禾本农药化学有限公司
宝丽安 10%多抗霉素B可湿性粉剂 LS20041127 2008.02.28 2008.12.31 赤星病 1000× 800× 喷雾 3 15 江苏省南通丸宏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多宁 77%硫酸铜钙可湿性粉剂 PD270-99 2004.03.05 2009.03.05 野火病 600× 400× 喷雾 3 15 西班牙艾克威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72%硫酸链霉素可溶粉剂 LS20030139 2007.12.16 2008.12.15 野火病 13g 17g 喷雾 3 15 河北省石家庄曙光制药厂
72%农用硫酸链霉素可溶粉剂 LS20021038 2007.09.07 2008.09.06 野火病 4000× 1000× 喷雾 3 15 河北省石家庄市三农化工有限公司
康地蕾得 0.1亿cfu/克多粘类芽孢杆菌水分散细粒剂 LS20040563 2007.04.04 2008.04.03 青枯病 1250克或300倍 1700克 (1)浸种(2)苗床泼浇(3)灌根 3 15 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只有一定效果

商品名称 产品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 防治对象 常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最高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施药方法 最多使用次数 安全间隔期(天) 生产厂家 备注
菌克毒克 2%宁南霉素水剂 LS981485 2007.08.31 2008.08.30 病毒病 250× 200× 喷雾 4 7~10 黑龙江强尔生化技术开发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东旺杀毒 8%昆脂酸·铜水乳剂 LS992277 2007.12.21 2008.12.20 病毒病 1000× 500× 喷雾 4 7~10 北京市东旺农药厂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病毒特 20%吗啉胍·乙铜可湿性粉剂 LS99511 2007.09.02 2008.09.01 病毒病 700× 500× 喷雾 4 7~10 山东省玉成农化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东旺毒消 24%混脂酸·碱铜水乳剂 LS20001560 2007.10.09 2008.10.08 病毒病 900× 600× 喷雾 4 7~10 北京市东旺农药厂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病毒必克Ⅱ号 1.45%硫酸铜·三氮唑核苷·三十烷醇可湿性粉剂 LS20001315 2007.09.14 2008.09.13 病毒病 600× 500× 喷雾 4 7~10 陕西省西安海浪化工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抗毒丰 0.5%菇类蛋白多糖水剂 LS97721 2007.07.07 2008.07.06 病毒病 500× 300× 喷雾 4 7~10 北京燕化永乐农药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病毒清 20%吗啉胍·乙铜可湿性粉剂 LS97963 2008.03.10 2008.12.31 病毒病 700× 500× 喷雾 4 7~10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扫病康 10%混合脂肪酸水乳剂 LS93480 2007.06.14 2008.06.13 病毒病 700× 300× 喷雾 4 7~10 北京市瑞宝生物技术开发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菌克毒克 8%宁南霉素水剂 LS20001612 2007.06.07 2008.06.06 病毒病 1600× 1200× 喷雾 4 7~10 黑龙江强尔生化技术开发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施特灵 0.5%氨基寡糖素水剂 LS99463 2007.04.29 2008.04.28 病毒病 600× 400× 喷雾 4 7~10 河北奥德植保药业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毒飞 20%盐酸吗啉呱可湿性粉剂 LS20053018 2007.09.14 2008.09.13 病毒病 400× 300× 喷雾 4 7~10 浙江禾益农化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商品名称 产品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 防治对象 常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最高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施药方法 最多使用次数 安全间隔期(天) 生产厂家 备注
迎晨 20%吗啉胍·乙铜可溶性粉剂 LS20030772 2008.03.10 2008.12.31 病毒病 800× 1200× 喷雾 4 7~10 山东神星农药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好普 2%氨基寡糖素水剂 LS20001432 2007.10.18 2008.10.17 病毒病 600× 500× 喷雾 4 7~10 辽宁省大连凯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抑毒星 18%丙多·吗啉呱可湿性粉剂 LS992125 2007.10.26 2008.10.25 病毒病 100克 150克 喷雾 4 7~10 贵州道元科技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净土灵 0.5%氨基寡糖素水剂 LS20021143 2008.01.25 2008.12.31 病毒病 600× 400× 喷雾 4 7~10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对病毒病有一定预防效果
25%阿维菌素·丁硫克百威水乳剂 LS20080044 2008.01.03 2009.01.03 根结线虫 2500× 2000× 80ml/株灌根 1 北京市东旺农药厂
线虫必克 2.5亿个孢子/克厚孢轮枝菌微粒剂 PD20070381 2007.10.24 2012.10.24 根结线虫 1500克 2000克 穴施 1 云南陆良酶制剂有限责任公司
除草剂
宝成 25%砜嘧磺隆干悬浮剂 PD20040019F040141 2007.08.20 2008.08.20 单、双子叶杂草 5克 苗后杂草喷雾 1 上海杜邦农化有限公司
烟舒 40%异噁松·仲灵乳油 LS20041757 2007.06.01 2008.05.31 一年生杂草 175克 200克 移栽前土表喷雾 1 江西盾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2%异丙甲草胺乳油 LS20042205 2007.09.21 2008.09.20 一年生杂草 125克 150克 移栽前土表喷雾 1 贵州遵义泉通化工厂
大惠利 50%敌草胺水分散粒剂 PD201-95 2007.12.02 2012.12.02 一年生杂草 200g 266g 见注** 1 印度联合磷化物有限公司
大惠利 50%敌草胺可湿性粉剂 PD152-92 2007.05.10 2012.05.10 一年生杂草 200g 266g 见注** 1 印度联合磷化物有限公司
旱克 50%敌草胺可湿性粉剂 LS96797 2008.02.01 2008.12.31 一年生杂草 南方:100g北方:150g 南方:200g北方:250g 见注** 1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名称 产品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 防治对象 常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最高用量(克/亩)稀释倍数 施药方法 最多使用次数 安全间隔期(天) 生产厂家 备注
植物生长调节剂
抑芽敏 125克/升氟节胺乳油 PD198-95 2005.05.25 2010.05.25 腋芽 400× 340× 打顶后杯淋 2 7~10 瑞士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抑芽
止芽素 36%仲丁灵乳油 PD221-97 2007.09.29 2012.09.29 腋芽 100× 80× 打顶后杯淋 2 7~10 澳大利亚纽发姆有限公司 抑芽
芽畏 37.3%仲丁灵乳油 PD20050153 2005.09.29 2010.09.29 腋芽 100× 80× 杯淋法 1 7~10 江西盾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抑芽
抹清 36%仲丁灵乳油 LS20060568 2007.03.17 2008.03.16 腋芽 100× 80× 杯淋法 1 7~10 贵州遵义泉通化工厂 抑芽
亚恨 360克/升仲丁灵乳油 LS20050176 2008.01.24 2009.01.23 腋芽 100× 80× 打顶后杯淋 2 7~10 甘肃省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 抑芽
芽退 36%仲丁灵乳油 LS20050804 2008.03.29 2009.03.28 腋芽 100× 80× 杯淋法 1 7~10 江西益隆化工有限公司 抑芽
菜草通 33%二甲戊灵乳油 LS98914 2008.02.28 2008.12.31 腋芽 100× 80× 杯淋法 1 7~10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抑芽
烟净 36%仲丁灵乳油 LS20022000 2008.02.14 2008.12.31 腋芽 100× 80× 杯淋法 1 7~10 山东鸿汇烟草用药有限公司 抑芽
*防治对象相同的不同药剂排名不分先后。
**杂草苗前除草剂。移栽前后1~3天施药。每亩兑水50~100公斤,使用浓度在1000倍以上,均匀喷雾土表,干燥无雨时应相应增加用水量。移栽后施药时注意使用防风罩,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烟苗。

附件2
烟草上暂停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表
商品名称 产品名称 登记证号 有效期 防治对象 生产厂家 暂停推荐原因
线克 35%威百亩水剂 LS991881 2003.12.05 2004.12.05 一年生杂草 辽宁省沈阳丰收农药有限公司 办理正式登记
斯美地 32.7%威百亩水剂 LS991961 2003.12.17 2004.12.17 一年生杂草 山东鸿汇烟草用药有限公司 办理正式登记
适每地 33.6%威百亩水剂 LS20021544 2005.06.29 2006.06.29 一年生杂草 贵州遵义泉通化工厂 办理正式登记
维博亩 370克/升威百亩水剂 LS20040279 2007.02.02 2008.02.02 一年生杂草 江苏省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 办理正式登记
农家盼 3%啶虫脒乳油 LS2000465 2005.11.01 2006.11.01 烟蚜 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 办理正式登记
奇净 30.2%抑芽丹水剂 LS95492 2006.10.28 2006.12.31 腋芽 山东鸿汇烟草用药有限公司 办理正式登记
灭芽清 25%抑芽丹水剂 LS992108 2006.04.29 2006.12.31 腋芽 贵州遵义泉通化工厂 办理续展登记
灭芽灵 25%氟节胺乳油 LS99925 2007.03.25 2007.12.31 腋芽 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 办理正式登记
金叶宝 22%羟烯腺·铜·烯腺·锌可湿性粉剂 LS981373 2006.03.08 2007.03.08 病毒病 河南长葛农用生物药厂 办理续展登记
消毒立逃 3%甲酚·愈创木酚可溶性液剂 LS2001924 2004.03.15 2005.03.15 病毒病 河南省漯河市康丰达药业有限公司 办理正式登记
青萎散 3000亿个/克荧光假单胞菌粉剂 LS20031369 2006.07.12 2007.07.12 青枯病 江苏省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办理续展登记
青枯灵 20%噻菌茂可湿性粉剂 LS20020833 2005.07.06 2006.07.06 青枯病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植保化学有限公司 办理正式登记
科生 0.3%多抗霉素水剂 LS95439 2007.06.09 2007.12.31 赤星病 辽宁科生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办理续展登记
菌克 45%菌核·王铜可湿性粉剂 LS2000672 2007.03.09 2007.12.31 赤星病 浙江禾益农化有限公司 办理续展登记
47%菌核·王铜可湿性粉剂 LS20011146 2007.01.14 2008.01.14 赤星病 山东鸿汇烟草用药有限公司 办理续展登记
灰核宁 40%多·菌核可湿性粉剂 LS991217 2007.07.05 2007.12.31 赤星病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植保化学有限公司 办理续展登记
敌霜 72%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 LS97812 2007.06.20 2007.12.31 黑胫病 浙江禾本农药化学有限公司 办理续展登记

附件3
禁止在烟草上使用的农药品种(或化合物)名单

1 六六六 2 林丹 3 滴滴涕 4 滴滴滴(TDE) 5 毒杀芬 6 二溴氯丙烷
7 杀虫脒 8 二溴乙烷 9 二氯乙烷 10 环氧乙烷 11 除草醚 12 艾氏剂
13 狄氏剂 14 汞制剂 15 砷、铅类 16 敌枯双 17 氟乙酰胺(敌蚜胺) 18 甲胺磷
19 甲基对硫磷 20 对硫磷 21 久效磷 22 磷胺 23 苯硫磷 24 溴苯磷
25 速灭磷 26 内吸磷 27 八甲磷 28 三氯杀螨砜 29 乙酯杀螨醇 30 乐杀螨
31 克百威(呋喃丹) 32 氯丹 33 七氯 34 氯乙烯 35 五氯酚(PCP) 36 氯化苦
37 六氯苯 38 敌菌丹 39 赛力散(PMA) 40 草枯醚 41 除草定 42 比久(daminozide)
43 2,4,5-涕 44 乙基已烯乙二醇 45 氰化合物 46 黄樟素(safrole) 47 硫酸亚铊

新疆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新疆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12年3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一、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修改为:“对建设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仍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制止。无法制止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恢复;逾期不治理恢复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从事采矿活动的,可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三、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内容修改为:“扣押或查封、扣押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查封、扣押对检查有特殊要求的产品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修改为:“对查封、扣押的计量器具及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确需延长期限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

  1.将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内容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或者建立森林公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讼诉,又不履行林业主管部门行政决定的,作出行政决定的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将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内容修改为:“对盗伐、滥伐林木和毁林开垦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限期恢复原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讼诉,又不履行林业主管部门行政决定的,作出行政决定的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修改为:“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向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销售,严禁私自贩卖。收购单位必须按核定的年度经营限额收购,并检验规定的证件。对无猎捕证件和经营许可证者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准收购,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

  七、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采集野生植物造成植被破坏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植被。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讼诉,又不履行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决定的,作出行政决定的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内容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对河道水工程设施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负责修复;造成河道淤积的,由责任者负责清淤。”

  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1.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删去。

  2.将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内容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出售、驾驶、操作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十、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删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条例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